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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有同業欣賞我的創作,任何人皆可分享連結其他人的創作,除非有設權限。這次的問題是有人將我在美國設計要教學的作品,未先徵求同意,自行畫好之後,放在自己的頁面分享。雖有註明出處,還是不妥。其實也都相識,所以我認為是不了解著作權的緣故,因而也在該文章發言回應,請其撤下自行欣賞即可。此外,除非學生有上課學習我所設計的作品,否則也無法使用。
這些適用於其他人的設計,若設計者往生超過75年,則其智慧財產權即消失。任何人皆可自由臨摹繪製,或出版印製。即便如此,我們在臨摹時,也盡可能會註明是得自那位過世的藝術家的作品啟發。設計時都會很注意這個問題,這是對設計者的尊重,讓大家可以放心的分享作品 ,而無需降低解析度或用大大的工作室名稱來遮住作品的原貌。若沒有這觀念,也沒人願意公開分享創作。
David很樂意分享創作的圖片,基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,也是要購買他的光碟或圖稿才能去取用。藝術家的創作需要有欣賞的人去購買原版來支撐持續創作。
或許這部份有些人還不是很了解,提醒大家。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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